澎湖縣白沙鄉數位機會中心
地方特產
丁香、紫菜
一、姑婆嶼簡介:
澎湖北海大小島嶼無數,期中最具傳奇色彩者首推姑婆嶼。姑婆嶼位於白沙島西北方海域,是一座南北狹長的島嶼,面積在滿潮時約0.282方公里,低潮時有0.410方公里,是澎湖最大的無人島,更是全國唯一天然紫菜保護區。估計每年野生紫菜產量約五千公斤,經濟價值極高,其領域歸屬自古以來,正是大赤崁龍德宮。
二、領域歸屬的形成過程:
澎湖鄉賢張百萬(本名張隱)約於明朝末年崇禎十年(1637)自福建漳州府漳埔縣避難到澎湖卜居白沙赤崁。初到赤崁以捕魚為生,時常揚帆到白沙島北方姑婆嶼、屈爪嶼等無人島捕魚,發現每到冬天島上長滿紫菜,於是邀族親前往採取。後來有機緣蒙皇帝召見並賜土封地,官府答應張百萬:立於赤崁,極目所見的無人島都歸赤崁村所有。憑著這句話,由東而西的雞善嶼、白沙嶼、屈爪嶼、險礁嶼、金嶼、鐵砧嶼、姑婆嶼、溫仔礁、白沙嶼(白公)、土地公嶼。
(烏公)等無人島都屬於赤崁。澎湖島、白沙島、西嶼一帶大部份的居民至今都知道古時有此一傳說。雖是傳說,並沒有文憑字據可供佐證,倒是臺灣文獻叢刊「澎湖續篇」中收錄有一段史料:清乾隆十五年(1750),福建籓司錢琦巡視臺灣,途經澎湖時,曾作了一首以澎湖為題的七言詩,其中第三、四句是:「白沙赤崁紅毛地,綠葦黃魚紫蟹莊」,「紫」字,描述的就是當地的特產紫菜。由此推論,當年赤崁村經營紫菜,一定已具相當規模,才能名動台閩,入了朝廷命官的詩句,可見至晚在二百四十年前,這種紫菜採擷和經營的事實已存在。
三、紫菜採擷和經營:
赤崁村擁有這項產業不只歷史悠久,採收紫菜時,有一樣特殊的採制度,傳統更久。這相傳統的精髓,在於村屬島嶼上的紫菜,屬全村共有,任何村民不准任意私採,必須在管理委員會的督導下,公平分採,共享其利,而這個委員會並不是官方組織,而是以廟為中心的管理委員會。
管理委員會目前的全銜是大赤崁龍德宮公產管理委員會,由村內南、中、北三個甲頭各推人員組成,推選的方法:凡設籍村內村民,只要符合國家一般公織人員選舉有關被選舉人的規定,就有資格被選,選舉權則以戶為單位,凡設籍赤崁村居民,每戶都可投一票。歷年來選出的理監事數量不等,全憑須要而定。往來每「甲頭」各選出理事三人,監事一人,合計十二人,每屆任期二年。現在這個數量提高到十五人,並由理事間互推理事長,總綰一切事務,採循的時下民主政治得選舉模式;但更早期卻無所謂的「理事長」,只有「老大」。老大的產生,由三「甲頭」各推一位聲望最著,資格最老的代表,三甲頭代表再上龍德宮燒香擲筈,由村內唯一的守護神哪吒太子從筈示上選出。表現的是傳統村落世代公人神擇的精神。
目前赤崁村採紫菜權得分配,是以戶為單位,每戶中男丁只要年滿二十歲就有採擷權,這項權利的年齡上限是三十六歲,採擷權就需遞奪。這項年齡設計的基礎,奠基於採紫菜的現場溼滑崎嶇,時間又是當寒的冬晨,只有壯丁才適合前往,另外也考慮到人數過多,對載運的船隻也有不勝負荷的因素,所以在年齡的上限上曾經有幾次的演變,早期是四十五歲。
以上制度,各戶有權採紫菜的丁口,當然互不相一,但管理委員會任為丁多丁少,各戶應該責求自己,管理委員會的立場是,只是符合採丁資格的,就應該讓他們有權共享利益,從某個層面看,這的確是種公平的原則。當然採丁也不是只有權利,沒有義務,採丁要獲得公給的採擷權,除了資格符合外,需要按規定交紫菜「單仔」錢,其費用的繳納也隨著時間與物價的波動而有改變;早期每口五十元,後來調整為八十元、民國七十年是一百元、七十六年以後調整為三百元、八十一年調整為四百元、八十三年到現在已調整為六百元了。
管理委員會收了口金後,會分發一份公訂的標識物,到時候採丁即憑之為記,參與採擷。歷年來,赤崁村的標識物幾經變革,最早是紙條(俗稱紫菜單仔)寫明採紫菜的丁口名,配載的船主姓名,後來改為胸章加塑膠套,七十年的時後改穿印有戳記的背心,一直到八十年代才改為目前的臂章,不夠臂章的顏色由白,粉紅而黃變更多次。
赤崁村的採丁,目前約有一千四百人,沿襲舊日澳社甲的行政組織,劃分為頂甲和下甲兩組(原有制度是譬如頂甲是輪到採姑婆嶼則下甲是輪採屈爪嶼,民國七十一年屈爪嶼改以出標方式後便需隔年才輪到)。
四、紫菜採擷活動:
赤崁村紫菜採擷是傳統有組織的生計活動,從分配採權和編定名冊,採擷日期的決定、採擷行動的進行都有一定的規律。
紫菜是含高蛋白和豐富維他命群的海藻類,天然生成的紫菜多分佈在東北季風波及之處,尤其是浪去能露出海面,浪來又沒入海底的岩石,更是紫菜的適生地帶。澎湖每年一過秋分,就正當臺灣海峽東北風浪的要衝,持續的風浪長達四、五個月,使紫菜的成長,能得到長時期的培養,加上當地海水的水溫和流向特殊,格外利於紫菜的發育,所以每年一近年尾,就已有肥美的紫菜可採擷。
紫菜採擷的時間決定於兩項條件:
(一)紫菜之葉狀體生長達15至25公分
(二)風平浪靜的天氣,赤崁的姑婆嶼紫菜一年通常集體採擷兩次,最多三次,第一次的採擷時間大致都在農曆的十二月(國曆一月),即陰曆新年將近的時候,因此採擷活動帶有過年的氣氛,第一次採擷後,紫菜繼續繁殖生長,經過一個多月後,在農曆一月還可第二次採擷。
澎湖冬季風浪大,不利於小型漁船航行,所以採擷紫菜的時間須等風平浪靜的日子,才決定集體出發,同時因紫菜繁殖場所接近海水面,須要考慮到潮水問題,理想的時間是在白天潮水退到最低,至開始漲潮之間的約二小時,即憩潮時(俗稱平潮)。這樣的採擷時人員較不受海浪波及之處,而且潮間帶的紫菜也可以採擷得到。所以採擷日子的決定也是管委會的理事們最用腦筋的時刻。
每次赴姑婆嶼採擷紫菜的人數約七百多人,過去漁船未動力以前,搖櫓的小木船所能運在的人員有限,所以每逢採收天,赤崁村便宣佈公禁所有船隻都停止私人捕撈作業,聽候差遣。後來船隻動力化但船身仍未增大時,還是須要較多的船隻載運,最近幾年船隻噸位、馬力都增大徵用的船隻就少多了。七十年以前每次徵用船隻都在二十艘以上,近幾年約在十五艘左右,今年為了配合文藝季的舉辦,採丁以每戶一份為原則,僅發出採丁證五百份,除雇用一艘遊艇外,僅徵用船隻七艘。
船行約三十分鐘,就可以到達姑婆嶼,採丁下了船後,卻不可即自採擷,需等所有村人全部下船會集,退到公訂的一條界線後,由管委會的理事長一聲下令,才准各自散開,開始行動。理事長下令的方式,或是吹哨、或是打鑼、或是燃放長串的鞭炮,這些令聲,當地村民已習以為常,但落在初次見聞的外人眼裡,卻是饒具豐富的俗趣。
每次採擷,只能兩個小時左右的時間,時間一到,理事長會再以哨鑼或鞭炮為號,下令全部撤離。時間短暫,一方面是受制於潮水漲落,為了安全上船;一方面也是為了保護產源,不斷跟苗,使能繼續生長,俾多次採擷,妥善利用。
凡此安排,俱見管委會考慮之深和設想之周密。為了達成這種多次收獲的目的,管委會還規定:第一次採擷只准戴尼龍手套為之,以利留下紫菜的生機。
若維護得好,一年通常可採收二至三次,收成的季節,密集在舊曆年到到來年元宵節之間。一過了元宵節,天氣轉暖,水溫回升,就是不採擷,紫菜也會自己脫落,所以採第二或第三次時,管委會就宣佈不再管制採擷時使用工具,甚至鼓勵村民用鐵器刮挖,一派不能暴殄天物的架勢。
五、傳統制度中的特殊設計:
赤崁村雖然規定年紀二十至三十六之間的男子才有採丁權,但如一個家庭內完全沒有合乎條件的人,為了照顧這種丁口稀少的家庭,乃有「幼丁份」的設置,以共沾村屬的利益。另外還設計有一種「空頭份」,這種權份,主要在追贈對該村有功的人或團體。目前擁有「空頭份」的人計有張、鄭、吳、林、宋、康、呂等八姓的嫡傳長房後代。據說這八姓的始祖是最早遷入赤崁村,開土有功的先鋒,沒有他們先驅拓墾,那有日後共享紫菜的利益,所以迄今仍讓其後裔世代繼承,保有一份額外採權,以示感念。當地的赤崁國小過去也擁有兩份「空頭份」,其緣由是九十多年前,該校的前身大赤崁公學校,校址就設在大赤崁的水仙宮(水仙宮是大赤崁最早期的廟宇),赤崁國小與村內紫菜經營權力中心的龍德宮,因有這段香火因緣,而霑利。(資料來源赤崁國小日治時期學校大事記)。
除了「幼丁份」、「空頭份」之外,另有「酬勞份」,也是赤崁採擷紫菜權中的一種特別份。這種特別份專門給船家,以酬謝船家的服務與犧牲。這種「酬勞份」份數也隨著時間有所更改,早期是每艘船搭載二十人給三份還分配有幫忙搖櫓的壯年,動力船隻陸續增加後,每艘船載客量也增加,「酬勞份」份數增加為五份,今年徵用更大型的船隻,載量加倍「酬勞份」也增為八份。
上述三類特別的設置,都表現的得入情入理,運作時也瀰漫著淳厚的人情味道,但終究是對內行使,赤崁村在過去的紫菜經營歷史上,卻曾對外表現過濃厚的人情味,那才是真教人感讚!
現湖西村屬的錠鉤嶼、雞善嶼,原也是赤崁村的權域,很久以前的某一年,赤崁村人搖船遠赴該島採擷紫菜,途中患風,船被漂流到湖西鄉靠湖西的海岸,人員挨餓受凍的登陸向赤崁村嫁至湖西村的一位楊姓姑姑求援,透過這位姑姑的關係,湖西村居民幾乎全面出動,熱情款待這批來自赤崁村的紫菜採擷者,這批受難的赤崁村人暫時得一溫飽,待風平浪靜時,再揚帆搖櫓返回赤崁,其後赤崁村人為感謝他們這位姑姑及湖西村居民,終將錠鉤嶼和雞善嶼贈送給湖西村。從此兩村互以表親相稱,赤崁人稱湖西村人為「湖西表」,湖西人稱赤崁村人為「赤崁表」,兩村的神廟並結為兄弟廟,各自神誕,一定邀請對方神祇過境共同欣賞表演,兩村的村民也來往密切。
丁香魚季
澎湖縣政府自六月起為期一個月,於赤崁村辦理丁香魚季,安排試吃、參觀與海上遊覽認識捕撈丁香魚等活動。